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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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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的通知

时间:2022-11-02    作者:(管理员)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

2023年度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自202211月1日起开始进行。根据济南市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医保政策及缴费方式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本学院全部学生缴纳保险费用,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一、缴费标准:

参保对象

缴费标准(元/年)

普通大学生

个人缴费240元,政府补助640元

免缴费大学生

个人不缴费,政府全额资助,在户籍地免缴费参保。

二、参保范围:我校所有在籍学生(含本专科各年级)。

三、使用说明:保险待遇享受期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参保的大学生缴费后,可自20229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具体使用如住院待遇、意外伤害、门诊慢性病待遇、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等参见《2023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使用说明》(附件2)。

四、缴费方式:

我校在籍学生信息已由我处上报至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学生直接手机端自行缴费即可。

建议采用线上方式缴费。包括: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缴费、支付宝缴费、银联扫码缴费等形式。具体使用方式参见《大学生自主缴费明白纸》(附件1)。各学院如需纸质版可至校医院领取。

五、注意事项:

新冠疫情期间,请各学院积极倡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医保,减轻学校及学生家庭负担。济南市居民医保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大学生平安保险可同时缴纳,互为补充,双重保障。

请各学院把握学生缴费时间,在学生完成缴费后,分类汇集学生参保统计信息,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后勤管理处卫生科。

如需了解医保其他事项可关注山东管理学院服务保障平台微信公众号。

六、截止日期: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12月31日。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本学院所有学生缴纳医保费用,以免影响正常使用。因个人原因不参保所产生后果由个人承担,不参保学生填写《自愿放弃居民(大学生)医保的声明》(附件3)(按情况选择其一)并签字后,一式三份,由学生本人、学生所在学院和后勤管理处卫生科留存。

联系人:孟宪涛胡文景   联系电话:89635538

 

附件1:《大学生自主缴费明白纸》

附件2:《2023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使用说明》

附件3:《自愿放弃居民(大学生)医保的声明》

 

                           后勤管理处

                           202211月1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2023年教职工健康体检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2022年教职工健康体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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