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省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布全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的通知》(第210 号),我市为低风险地区,恢复餐饮企业堂食经营已具备基本条件。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行业疫情防控措施促进餐饮企业堂食经营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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